联盟活动|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联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满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附件1)、尚未参加认定且意愿申请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联盟企业,请于11月16日(本周四)17点前将《企业推荐名单》(附件2)反馈至联盟邮箱(service@zfida.org.cn),联盟后续将企业信息上报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含咨询电话及网页链接)

          2.《推荐的有申请意愿的企业名单》

 

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方老师 18304446664,齐老师 15201332143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附件2
有申请意愿的企业名单
请将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及目前落户的园区、企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反馈至联盟邮箱(service@zfid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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